一、明确需求与组建团队
企业需明确自身的外债需求,包括资金规模、用途、期限等,并据此制定详细的融资计划。
组建专门的外债备案登记工作团队,团队成员应包括财务、法务、项目负责人等,负责整个备案登记流程的推进和协调工作。
二、学习政策法规与自我评估
深入了解国家和黑龙江省关于外债管理的法规与政策,如《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等,确保融资活动的合规性。
对企业自身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财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确保企业符合外债备案登记的条件。
三、准备申请材料
企业基本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则无需单独提供)、公司章程及复印件等,用于证明企业的基本信息和合法经营。
财务资料: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或至少近一年)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外债借款合同:提供外债借款合同意向书或草案,合同中应明确外债的币种、规模、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
资金用途说明:提供关于外债资金用途的详细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如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审批文件等,以证明资金用途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担保资料(如有):如提供担保,需提交担保合同或意向书,以及担保人的相关资料,包括担保人的营业执照、财务报表、信用证明等。
其他材料:包括申请报告、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申请表、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及签字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
四、在线申请与提交材料
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需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频道或指定的网络系统进行注册和登录。
按照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如实地填报企业信息、外债信息等相关内容,并上传准备好的申请材料。确保上传的材料清晰、完整、符合要求。
企业完成线上填报后,需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指定的政务服务大厅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提交时,应确保纸质材料与线上申报的内容一致,并在材料上加盖企业公章。
五、审核流程
形式审查:政务服务大厅收到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检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一致性。审查合格的予以接收,若发现材料不完整或存在问题,会通知企业补充或修改。
实质审核:承办司局对完整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包括外债规模合理性、用途合规性、企业偿债能力、风险防控机制等方面。审核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需要补充材料,会及时通知企业。
备案决定:审核通过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出具《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并通过文件交换系统送至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发改委。如外债总规模超出限额,国家发改委将向社会公告,并停止受理备案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