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企业资质:
申请者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应不低于一定标准。具体来说,从事省内(地网)业务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从事全国(全网)或跨省业务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并且需要在至少两个省份设立分公司。
申请公司的经营范围内必须包括增值电信业务及电子数据交换相关业务。
专 业人员:
企业需要提供一定数量员工的社保缴纳记录,这些员工zui好是从事相关业务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具体要求可能包括至少三名员工连续缴纳一定期限(如近一个月或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一人需为全日制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
网站与域名:
公司网站需符合审批要求,包括内容合法、结构清晰、安全可靠等。域名需通过备案系统备案,且备案需在公司名下。
需要提供符合申请EDI许可证要求的网站信息,包括域名证书彩色扫描件、服务器接入协议彩色扫描件等。
企业股权与外资:
企业股权架构中不能含有外资成分。若存在外资背景,需按照外资流程进行特殊申请。
其他条件:
企业需拥有能保证正常进行业务活动的资金。
企业场所、设施等需符合国家规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者,三年内没有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记录。
企业需有能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证明,如已有客户资源、行业资质、合作伙伴证明等。
企业需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
本省范围内的服务器托管。
二、申请材料
企业基础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及扫描件、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扫描件、股权结构图、公司章程等。
技术人员资料:
至少三名公司员工的社保明细(申请前一个月的明细或近期三个月的明细)。
计算机相关本科毕业的技术人员的学历证明。
业务相关材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公司介绍信或委托书。
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企业场所的租赁协议或房产证明)。
公司员工花名册及身份证等。
网站服务器托管协议和服务器提供商的IDC/ISP资质。
企业商标证书。
其他材料:
域名注册证书。
市场调研与分析、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