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工程是指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管道、储库等)、石油化工、化工、煤化工等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生产辅助附属工程。石油化工资质办理需提交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4份(含电子文档)及相应附件资料,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装订:综合资料(第一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验资报告;
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人员资料(第二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劳动合同;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劳动合同;
3、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劳动合同,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工程业绩资料(申请Zui低等级资质不提供)(第三册):
1、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2、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3、工程实景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
以上提交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完毕后退还原件。石油化工资质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核对原件、初审资料→组织专家审查资料及勘察现场、工程→后台复核审查→审批科科长签字→主管主任审定→网上公示、接受申诉、投诉→上报主任办公会研究→主管主任签批文件并公告→上报住建厅审批、并统一进入住建厅数据库(上报省住建厅、住建部的资质不再组织专家审查和网上公示、上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