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食品证和食品证是一样的吗?
嘉定区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两者是一回事。2015年10月1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许可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证代替食品流通许可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2015年第199号)规定: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未届满的继续有效;食品经营者在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更换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更换;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是一个证。只食品流通许可证是旧的,已经废止。废止后食品经营许可证代替了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流通许可证以前是,做食品批发、零售需要办理的,不包括加工。而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包括不需要拿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小作坊、餐馆、糕点铺和经营批发、零售的商店等。经营许可证是合并了卫生许可证和流通许可证,是范围大小问题。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许可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
一、申请范围
受理范围:从事饭店、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含甜品站)、船舶供餐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二、办理程序
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有关材料:
1.嘉定区市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应当标明用途、面积、尺寸、比例、人流物流、设备设施位置等);
5.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属于非居住性用房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如《嘉定区市房地产权证》复印件),租赁经营的还需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
6.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目录及具体相关制度,废弃油脂产生单位还需提供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7.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关键环节操作人员的有效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8.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意见复印件;
9.废弃油脂产生单位还需提供安装符合要求的油水分离器的证明材料;
10.属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1.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
有租赁合同,且各合同内的转租条款应授权转租的内容。
(三)受理
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
(四)审核
受理后指派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嘉定区市食品经营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
(五)审批
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
(六)发证
作出准予决定并应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向申请人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