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国家对出版物发行依法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企业从事出版物发行就必须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简称出版物许可证。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分为两种,一种为零售,一种为批发。
一: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带有“出版物经营”
二:提供法人股东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三:公司章程档案,注册地址的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提供以上资料后两周到三周便可以拿到许可证如下,经营范围包含: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比较齐全。
本市各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各出版物发行单位:
1. 统计范围:本市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出版社自办发行、新华书店系统、邮政系统、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个体经营等发行单位。
2. 统计内容和统计方法:出版物发行业务统计、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新闻出版单位基本情况表,采取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办法开展。
出版物发行业务统计中,新华书店系统发行单位、出版社自办发行单位、出版物批发单位等,各地区一定规模以上的出版物零售单位实行全面调查;一定规模以下的出版物零售单位、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个体经营者实行抽样调查。
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中,新华书店系统、出版社自办发行单位、出版物批发单位、一定规模以上的出版物零售单位实行全面调查;一定规模以下的出版物零售单位(含个体经营者)实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