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疑惑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有什么区别?
简单地说, 人力资源公司,
是找到人才然后推荐给公司,然后人才跟公司签合同,帮公司找人才。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申请的条件不同,派遣方式也是有区别的。
问题:申请人如果想在2013年7月1日之后新从事劳务派遣业务,是新筹建公司来申请许可证,还是在已成立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增加“劳务派遣”字段?
解答:《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因此按照《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要求,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1)公司营业执照有“劳务派遣”经营范围,在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之前已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许可机关依法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2)对于营业执照无“劳务派遣”经营范围的公司以增加经营范围为由申请许可的,许可机关应当告知其通过新筹建公司办理劳务派遣许可。(3)对于申请人新筹建公司前来申请许可的,许可机关依法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获得许可后,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
申请材料目录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B)
3公司章程(筹建中公司)
4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筹建中公司)或者财务审计报告(已成立公司,经营范围有劳务派遣)
5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6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清单
7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