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二)至少一名负责人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须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属于后置审批,需要先办理营业执照再申请资质,必须要先注册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又固定的经营场所之后才可以考虑来申请资质的审批。
下面是《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
(1)到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报告,报告应注明经营单位名称、地址、经营者身份证明、工商税务等证明材料。
(2)相关部门审核后,将按照规定进行办证,期间办证人可查询办理进度,一般需要20个工作日,不需要相关费用。
(3)办理后,办证人领取证件,张贴在经营场所显眼位置 。
(4)许可证的换证、年检需要提供正副本、部门审批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图书 期刊 报刊电子出版物 音像制品批发兼零售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时间:2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