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又一利好政策!预报装食品销售的企业落户临港,无需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时间,金钱成本大大降低。资源不多,欲购从速,详情查阅附件:《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方案的通知》
试点范围和内容
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含临港新片区)对本市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允许范围内,按照“成熟一批、推广一批”的原则,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市。
组织实施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大刺激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市局有关处室加强指导,跟踪推进;各区市场监管局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推广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各单位各部门共同促进市场监管行政审批优化简化,不断释放市场活力。
附件:1.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3.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4.广告发布登记
5.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6.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
7.食品生产许可
8.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9.重要工业产品(除食品相关产品外)生产许可证核发
10.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1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12.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
13.酒类商品批发(零售)许可
14.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证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