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条,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该具备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提交书籍/音像制品特种经营资质备案,您提供的营业执照“实体店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一个或多个出版物项目,营业执照中无对应的出版物项目将无法审核通过。
1、提交书籍特种经营资质备案,您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只能经营电子版书籍)等一个或多个出版物项目;
2、提交音像制品特种经营资质备案,您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只能经营电子版音像制品)等一个或多个出版物项目;
特殊情况:如果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内容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对是否有"出版物"项目不做要求。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的前置条件:
一、许可条件
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无数量限制(无)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申报材料:
1、到省新闻出版局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表。
2、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
3、企业章程。
4、注册资本500万元的资信证明。
5、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填写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图。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复印件一份。
8、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各区新办所需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30材料。
1、核名通知书或执照副本原件(增项企业用)。
2、验资报告。
3、房产证复印件。
4、租赁协议。
5、公司章程。
6、法人的初级职称图书发行员证书。
7、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8、增项企业需要提供公章。
9、公司座机,手机,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