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或组织想要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法取得相关辖区电信管理机构所颁发的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如果没有取得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申请条件:1.申请主体必须为依法设立的公司;2.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和相关专业人员;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4.申请因特网信息服务的企业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可以是认缴,不需要验资报告)。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6.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目录
1.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专用表格
2.技术方案专用表格
3.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
4.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5.公司概况
6.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审批服务指南
7.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原件)
9.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公司盖章)及其 相关证明
10.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身份证
11.公司近期为员工所上的社保证明(应加盖社保机构红章)
12.已获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文页、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年检记录页)
13.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