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1.网上申请材料申请表中填写的信息应与营业执照的信息一致。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必须增加“经营范围”应载明包括“经营电信业务”相关字样或列举出本次申请的电信业务种类。(载明范围包括“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或本次申请的电信业务种类)。本条可参照《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意见》(国发(2015)62号)文件。
3.凡服务项目勾选其他项的 需提供业务发展描述内容。
4.网上申请材料中所有上传的附件均应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身份证正反扫描在同一张)。
5.上传附件如果页数少于5页的,建议分别以JPG格式上传;如果页数多于或等于5页的,建议按顺序粘贴在一个WORD或PDF文件中统一上传,图片请不要倒置,扫描文件必须清晰可见字。
6.联系方式填写应真实有效。
7.所有上传的附件应为原件扫描件,文件格式为JPG、JPEG、GIF,所有图片均应正向上传。单个文件大小不要超过5M
关于前置审批文件有哪些要求?
1.电子数据交换业务需提交符合EDI国际报文标准文件。
2.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类的互联网金荣业务的需提交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类的互联网金荣业务备安登记文件。依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荣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须取得金融监管局、银监会的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
3.网约车平台公司需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4.需专项审批的,需提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新闻类《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出版类《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药品和医疗器械类《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文化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视听节目类《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5.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社区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的,均需专项审批的项目“新闻”,并应已取得网信部门颁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有效期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