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链产品对接交接应遵守:
1)交接时应检查食品状态,并确认食品物流包装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
3)交接时应严格控制作业环境温度并尽量缩短作业时间,以防止食品温度超出规定范围,如无封闭月台,装卸货间隙应随时关闭厢体门。
4)交接时应查验运输工具环境温度是否符合温控要求。入库和配送交接时,还应查验全程温度记录;出库交接时,还应查验在库温度记录。当温度或食品状态异常时,应不予接收。
3)当运输设备温度超出设定范围时,应立即采取纠正行动和应急措施,并如实记录超温的范围和时间。
4)配送前应确认食品物流包装完整,温度符合要求。需冷冻的食品在运输过程中温度不应高于-18℃;需冷藏的食品在运输过程中温度应在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