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2014年10月23日之前,国务院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2014年10月23日,国务院通过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改为后置审批,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先照后证。
一、食品许可证分类
食品许可证可分为五大类(流通类酒类烟草类冷冻类包装类)
(1)预包装(不含冷冻冷藏):
是“预先定量”,是“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具备这两个特征的加工食品就是预包装食品,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冻冷藏)超范围销售会受处罚。
(2)预包装(含冷冻冷藏):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大于等于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销售冷冻冷藏食品要遵从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范围,范围需要有冷冻和冷藏,销售非食品具体的经营范围是依据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
(3)进口食品经营许可证:
首次进口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转基因食品以及我国尚无适用标准食品的。
(4)保健品经营许可证:
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卫生许可凭证。
(5)乳制品食品经营许可证:
乳制品进货、运输、贮存、销售、退市等全过程。
(6)生猪牛羊肉经营许可证:
生猪肉销售,牛羊肉销售。
(7)酒类许可证:
销售酒类需要办理酒类批发零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