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可以为公司提供的便利性
传统式用人方式比照
1.传统式用人
公司与职工签订合同,彼此发生问题纠纷案件适用劳动合同法,关联固定不动,企业社会责任大。养着你,难,辞了你,更难。
企业成本相对性较高、压力较重(薪酬、褔利)风险性大(劳务纠纷、工伤事故)职工个人所得税花费高。
2.灵活用工
有服务合同无宣布劳动合同书,彼此发生问题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关联灵便,义务分别担负。
大幅度降低公司人工成本,有利于对焦关键业务流程,工资收入显著提高(许多灵工者不是交个人所得税的)。
“灵活用工”可以为公司提供的便利性,不但反映在病况突发性之时,乃至可以处理的用人情景也有许多:
1、经济下滑,业务流程市场前景未知,却有用人要求;
2、三期员工临时离岗,需短暂性填补工作人员;
3、病况造成的突发职位缺口,职工没法确保回司工作中;
4、周期性、暂时性用人要求:如周期性营销;
5、连锁加盟公司新开业店面,需大批、应急性用人;6、分支机构较多,遍及各大城市,HR人员不足……
病况让公司充斥着考验,许多公司根据“灵活用工”迅速补充每人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