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是相对于传统用工模式而言的一种新型就业形式或工作形式。
大家对“灵活用工”的概念好像都约定俗成,但其实不够严谨,那只能就事论事了。
因为从用人单位来说,灵活用工是用人形式的问题;从打工人的角度,那就是灵活工作或灵活就业的问题;
从双方关系的角度,是雇佣关系或劳动关系的问题,可以叫灵活劳动关系,而非传统意义上的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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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灵活用工?
有人把灵活用工简单定义为过去的临时工,有活就干,没活走人。
劳动者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形式为用人单位工作并获取报酬。
按照这个定义,工作安排的灵活性体现在三个方面:
是工作时间的灵活性;
第二是完成工作地点的灵活性;
第三是雇用关系的灵活性。
其实,这种工作方式并不新鲜,古代社会就有保姆,富裕的家庭或地主家庭雇有短工和长工等。
现代社会中的家政服务,小时工是典型的灵活工作:被家政公司雇佣,为第三方客户工作。
目前国内所谓的灵活用工,包括两类劳动方式。
类灵活用工等同于灵活派遣,是人才派遣服务领域的成长型产品,它由派遣公司承担全方位的法定雇主责任。
在派遣人数确定、派遣周期、派遣人才的筛选方面都非常灵活的一种用工形式。
第二类灵活用工是指全日制劳动用工以外的四种形态:包含以非全日制用工为代表的时间上的灵活;
以劳务派遣为代表的雇佣形式上的灵活;以业务外包为代表的服务形态上的灵活;以平台型用工为代表的就业形式上的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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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用工的优势
1、灵活用工可以让企业成本控制目标更加明确。
对企业而言,用工成本上升本身并不是企业面临的大问题,相反地,人力成本的几何式上升与能否可控才是企业为关心的核心问题。一旦采用了灵活用工的方式,企业人力成本上升控制的范围目标也就十分清晰了。
2、灵活用工可以节约固定人力资本。
因为用工模块和成本都有了可预见性,故这一方面的人力资本是显而易见、相对固定化的,但是也不排除其他一些服务采购浮动性成本的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