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模式的本质
根据对商业模式本质研究的不同视角,可将商业模式的概念研究归结为三种类型:盈利类、交易类和价值类。盈利类研究是从经济学视角展开,认为企业商业模式应服务于企业目标——利润大化,商业模式就是“做生意的方式”、“企业的经济模式”,即获取利润的逻辑。此类定义的典型代表有“赚取利润而经营商业的方法”、“企业做生意的方式和理念”、“为顾客创造比竞争对手更多的价值以赚取利润的方法”、“公司赚钱的故事”。盈利类研究的变量主要集中于利润的决定要素,包括收入、价格、产量、成本。交易类研究是从管理学视角展开,其代表是Amit和Zott,他们认为商业模式就是“为了利用商业机会创造价值而设计的交易内容、交易结构和交易治理机制”。
承袭商业模式交易机制的研究思路,我国学者魏炜、朱武祥等认为,商业模式作为解决企业战略前的战略问题,其本质是“利益相关者的交易结构”,具体包括交易主体、交易内容、交易方式、交易定价,并将商业模式具体化为定位、业务系统、关键资源能力、盈利模式、自由现金流结构、企业价值六个要素,其终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价值类定义鼻祖当属早系统提及商业模式的提莫斯,他将商业模式界定为“企业价值创造的基本逻辑”。承袭价值创造的基本思路,阿福阿和图茨从市场营销角度出发,在商业模式中植入客户价值和资源使用的理念,认为商业模式是为客户创造价值活动、资源及其联系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