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以后,将自己的职工医保转移成为居民医保,划算吗?
辞职以后,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移成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划算吗?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这样的举措是不得当的,肯定是不划算的。原因很简单,你既然作为一个下岗失业人员,或者说是辞职的在职人员,那么就充分说明一点,你以前通过工作单位,应该是正常缴纳过职工医疗保险,并且有着相应的累计缴费年限。既然有这样的一个前提条件存在,那么我们就不应该轻而易举的放弃。
尤其是对于那些累计年限,在10年以上甚至15年以上的个人更加不应该放弃,因为放弃以后,对于自己而言没有任何的好处。作为我们个人来讲,如果说,你的这个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累计年限,达到10年以上或者说15年以上,那么其实在将来办理退休的过程中,它是允许一次性来进行补交的。但与其你选择在退休之前一次性补交,倒不如自己在正常交易的过程中选择连续缴费,这样的话,将来你补交的费用是不是就会更少一些呢?
很显然继续参加职工医保对个人是有好处的,累计年限越长,那么将来你可能补交的费用或者说干脆就不用补交,直接办理职工医保的退休,对自己来讲这都是很有利的选择。如果你选择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水平比较低,仅仅只有300多块钱,今年个人的缴费大概是350元左右。但毕竟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之间无法转移,合并也不能够累积年限,你也只能参加居民医保,再不能够参加职工医保了,就会导致,我们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的缺失和中断。
那么我们想想看,你的年限中断了以后,将来你退休又打算去办理这个职工医保,可能补缴的年限又会比较多一些,费用水平,在退休之前,你还依然承担了这笔费用。何乐而为之呢,说我们一定选择辞职以后继续参加职工医保,千万不要有想法去参加居民医保。除非你的这个经济条件特别糟糕,并且自己确实也无力承担职工医保高额的缴费了。这也是重要的一条,就是将来不打算办理职工医保的退休待遇。
那么我们选择城乡居民医保是可以的,因为你打算彻底放弃职工医保的待遇。我们在彻底放弃之前,一定要搞清楚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差别有多大。我们的居民医保它的报销比例是比较低的,基本上只有50%,而职工医保可以高达70%甚至80%以上,这就造成了一个很大的差距。职工医保会建立个人医保账户,那么有效的可以减轻我们的个人压力和负担,比如说你去门诊看病就医,去药店买药,都可以代替现金支付,但这都不是居民医保所具备的,说孰重孰轻,我们尽量还是不要放弃职工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