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地址变更迁移的流程和预备材料?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随着公司或企业的不断发展,对公司名称、地址、负责人等会有所变更。其中常见的就是对公司营业执照地址的变更了,那么公司营业执照跨区迁址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经营地址跨区变更办理流程
1.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带与新企业新办理所提供的资料一样,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2.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来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旧地址工商部门接受“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后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给企业。
3.手续办理后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门接到企业工商资料后给企业电话通知,带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地址变更事宜,填写(变更登记表、指定委托书)。
4.手续办理完七日后带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到领证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税务审核合格的,即时制作《税务文书领取通知书》交纳税人用于领取终审文书。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受理申请;对资料不全的,即时向纳税人制发《限期补正通知书》,由纳税人补正资料。
对经审查无误的纳税人,予以办理迁移登记,并进行相关工作处理。
1、对跨区迁出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在CTAIS系统打印《迁移通知书》。
2、对跨区迁入的纳税人,持《变更税务登记表》到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通过CTAIS系统接收并进行相关信息变更,其税务登记代码不因行政区划或生产经营地点和主管税务机关的改变而改变,为终身不变号码,延续使用不予变更。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由迁入局变更后重新发放。
4、具有出口退税资格的纳税人,在迁移登记前,商业企业将免抵调(退免税)结清,工业企业将免抵退税结清。
税务登记管理岗发现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等违法违章行为的,转违法违章处理。
一般单位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单位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通过省局外网下载或到原税务登记机关领取《税务登记变更表》,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