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权是指有权利当局授予个人或法人实体的一项特权。
在我国,特许经营通常有两种形式:
一是由政府机构授权,准许特定企业使用公共财产,或在一定地区享有经营菜种特许业务的权利,如准许航空公司在政府规定的航线上,利用国有的机场设施,经营客货运业务;
二是一家企业有期限的授予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专利权、专有技术等专有权利,按照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费用。
特许经营许可证备案的流程
1、特许人向市商务局申请备案并提交材料以获取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系统登陆号和密码;
2、特许人获取登录号和密码后,登录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备案材料,并向市商务局提供纸质备案材料。
3、市商务局按照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对材料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备案。
特许经营许可证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和年检证明)及复印件或其它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与特许经营相关的商标权、企业标志、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注册商标、专利、企业标志、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已由相关部门受理中的,需提交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注册商标、专利、其他经营资源是他人授权使用的,需提交许可使用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特许人的名称、联系人(职务、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地址。
5、2007年5月1日前从事特许经营的特许人需提交特许人与本市的被特许人订立的特许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007年5月1日后从事特许经营的特许人需要提交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6、市商务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7、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
8、所在省、直辖市辖区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
9、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
1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的复印件。
11、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企业标志、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12、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13、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须注明每一章节的页数和手册的总页数)。
14、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15、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
如何理解特许经营许可证中的“直营店”概念
在《条例》、《备案管理办法》等特许经营管理的法律文件中,对于“直营店”是什么,特许人怎样才属于“拥有直营店”的定义不明确。
1.特许经营直营店就是直营连锁店铺?
《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对“直营连锁”有定义,即“连锁店的门店均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统一经营。”在这里“直营”的意思就是通过资本的控制,也就是说“直营店”要由总部全资或控股。也就是说,总部全资或控股成立的分店一定是直营店,但反过来讲,不是由总部全资或者控股设立的分店就不是“直营店”对不对呢?可能有待商榷。
2.全资/控股才是直营店特许经营实践中有什么问题?
类似于酒店行业的特许经营许可证(备案认证)申请就会遇到问题。酒店管理企业开展特许经营,一般都是转让特许经营权,将自己的专有管理技术与专属品牌通过特许经营模式转让给酒店所有权人以实现自己利益。
实践中,连锁酒店的经营模式都是酒店所有权人和酒店管理公司签订合同,由酒店管理公司将酒店的日常运营模式授权给酒店所有权人,由酒店所有权人自行经营,管理公司不会涉及酒店的股权和资本管理,在这个行业要求酒店管理公司对酒店实现全资或控股几乎不可能。
武断的将“直营店”认定为总部全资或控股的店铺不可行。对于特许人“拥有直营店”不可以仅从资本控制的角度进行认定,需要考虑每个行业的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