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有效期届满60日之内)》 【纸质原件x1份】
2、《三年劳务派遣基本经营情况表(有效期届满60日之前)》 【纸质原件x1份】
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纸质原件x1份】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有效期届满60日之内)》 【纸质原件及复印件x1份】
5、《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期届满60日之内)》 【纸质原件及复印件x1份】【会计师事务所】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文本(有效期届满60日之内)》 【纸质原件x1份】
7、《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有效期届满60日之内)》 【纸质原件x2份】
8、《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有效期届满60日之内)》 【纸质原件及复印件x1份】【不动产登记局】
9、《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纸质原件x1份】
10、《公司章程(有效期届满60日之内)》 【纸质原件及复印件x1份】
11、《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纸质原件x1份】
12、《公司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劳务派遣)》 【纸质原件及复印件x1份】【市场监督管理局】
13、《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有效期届满60日之内)》 【纸质原件x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