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静安、闵行区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须知
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分为
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
自制饮品制售(不含使用压力容器制作饮品)、
准备所需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或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2、食品经营许可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材料审查合格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许可工作人员对食品经营提供者进行现场核查(有必要现场核查的),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4、核查合格经审批后,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所以,,食品经营许可证预包装是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一种范围划分。预先定量包装的生鲜食品(生肉、水果、鸡蛋)属于预包装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