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请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相关信息和办理流程
上海申请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相关信息和办理流程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医疗器械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以经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内容。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并取得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办理材料:
1、广告样件
2、营业执照
3、委托代理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5、产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凭证
6、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标签
7、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
8、产品标准、产品技术要求及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文件
9、持有人授权生产经营企业作为申请人的授权文件(非生产企业申请提供)
10、商标注册有效证明文件
11、专利证明文件
12、著作权证明
审批流程:
1.受理
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申报材料不齐全的,由窗口口头或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申报材料齐全的,窗口收件并向申请人出具《收件通知书》。
窗口审查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当场决定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当场决定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2.审批
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批准条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意见,并向申请人出具《办结通知书》。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3.制证发证
申请不予批准的,载明不予批准结果的《办结通知书》代替《不予批准决定书》。予以批准的,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在作出批准决定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制作《消毒产品广告证明》,并送达申请人。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广告推广也越来越多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规定以及平台方的要求,如果公司需要利用互联网做广告推销,就需要办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以下是小编总结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