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版物批发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和材料
出版物是指公开或内部发行的,除古籍和文学书籍以外的图书、报纸、期刊,以及除文艺作品外的音像制品。
一、出版物经营许可各区新办所需材料:
1、核名通知书或执照副本原件
2、验资报告
3、房产证复印件
4、租赁协议
5、经营范围有出版物批发/零售
6、 法人的初级职称图书发行员证书
7、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8、增项企业需要提供公章
二、申请条件
1. 出版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 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不得含有危害国家安全、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内容。
3. 出版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出版物制作和印刷加工设施、技术力量、管理水平等条件。
三、申请流程
1. 出版机构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 出版机构获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后,填写《北京市出版物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材料。
3. 地方新闻出版广电局进行初审,并将申请材料交到国家新闻出版署上海监管局进行审批。
4. 国家新闻出版署上海监管局进行审核,并在30个工作日内发放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