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互联网药品服务资格证,应当向当地网站主办单位所在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互联网药品服务资格证,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是通过互联网渠道向用户提供有偿服务等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是指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受理条件】
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其组织;
2. 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3. 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提交材料→受理和审查→发放备案凭证
1.网上申请。点击政务服务网“在线申办”按钮,并且填写相关信息和材料。
2.提交材料。申请人到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和审查。当天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4、发放备案凭证。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当天在政务服务窗口领取备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