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请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的条件和步骤分析如下:
**条件**:
1. 具有独立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法人资格。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自有产权的房屋无法提供房屋使用权,租用其他房屋作为办公经营场所的,应提供出租方房屋使用证明及房产证复印件,且办公场所的建筑面积不得低于30平方米。
3. 有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服务规范。
**步骤**: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会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提交材料:需要把公司的章程、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等准备齐全,如果经营范围有前置许可项目(特殊规定必须达到前置许可标准),还应当提交审批意见。
3. 审核材料:提交的材料会被审查,包括文件正本审查、实地考察、风险评估等。
4.领取证书并备案:材料经审查合格后,会在指定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或5个工作日(食品药品企业),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会领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
以上内容仅作参考,具体操作时,zuihao咨询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