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办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办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有哪些?
一、人员要求:
(1)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应当熟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所经营医疗器械产品的相关知识,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资格要求。
(一) 企业应当设立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
(二)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三个门类以上的批发企业、医疗器械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企业、经营国家《医疗器械经营环节重点监管目录》产品的批发企业,应当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
除上述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至少设一名质量负责人。
(三)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 业学历或者职称。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备医疗器械相关专 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 技术职称,应当具有3年以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四)角膜接触镜零售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备医疗器械、医学、护理学、光学、视光学、眼视光技术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二级技师以上)应当具有3年以上从事角膜接触镜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相关行业组织的培训合格证明。
助听器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 业学历或者职称。
(五)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医疗器械相关专 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 业技术职称。
兼营医疗器械的零售药店质量负责人可由药品质量负责人兼任。
(六)其他兼营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应当配备1名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经生产企业或者供货者培训的质量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