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全国代办服务,2周出结果
申请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提交所需的材料:
1、 国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 国产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 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制造认可表);
4、 医疗器械产品使用说明书批件;
5、 医疗器械产品使用说明书;
6、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7、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8、 广告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9、 广告经营许可证。
10、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委托书(非生产企业提出申请)。
11、医疗器械产品标准。
12、商标证明文件。
13、专利证明文件。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能够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登陆政务服务网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或前往省政务服务中心一号大厅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者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查:审查人员审核申请材料内容,提出审批意见。
3.决定:符合发证条件的,决定予以许可并送达《准予许可决定书》;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下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对不予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办结:打印证书、文书,资料归档。
5.送达:推送电子文书,由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或根据企业填报的要求通过邮寄或窗口领取方式送达《准予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窗口领取的应在送达回执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