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个体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一般在30天内可以办结,但若申请材料不齐,则可能延后。
具体办理流程为先提出申请,再提交申请材料,获取许可证。如果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以当场更正。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则可以提前准备材料按要求补正材料,并等待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Zui终等待许可证下发。
具体办理时间可能会因为各区市场监管所的效率和办事节奏而略有不同。可以咨询相关机构获取准确信息。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的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食品经营主要设备设施、经营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从事食品经营管理的食品经营者,可以不提供主要设备设施、经营布局材料;仅从事食品销售类经营项目的不需要提供操作流程。
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申请人应采购具有合格证明的自动售货设备,并提交每台设备的具体放置地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展示方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制度、经营者联系方式等材料。
对于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新业态、新工艺及申请食品制售经营项目的,申请人还应提供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食品安全评估报告。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