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申请流程:
1. 确保所有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2. 向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 等待审核结果,如果需要补充材料,请按照要求补充。
所需材料: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章程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公司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股东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提供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等法人主体与股权结构关系证明文件,如相关投资协议、合同、章程等。
5. 申请公司的办公场地证明,包括自有或租借办公场地相关材料。
6. 申请公司股东或法人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
7. 申请公司办公场地Zui近三个月的水、电、气等费用缴纳证明。
8. 如有相关业务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证明。
9. 其他证明公司符合法定条件的文件、资料。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发生变化,建议在申请前确认相关信息。申请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可能需要一些专业知识和对行业法规的了解,建议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