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手表检测
儿童手表 children's watches
供3周岁及以上,14周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的手表。
儿童石英手表children’s quartz watches
由石英振荡器构成时间基准的儿童手表。
智能手表smart watches
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符合手表基本技术要求的手表。
注:除指示时间外,还具有提醒、导航、校准、监测、支付、通话等其中一种或者多种功能。
儿童智能手表children's smart watches
主要用户群为儿童,且满足儿童特定需求的智能手表。注:主要包括通话、定位、紧急呼叫等一种或多种功能。
定位距离误差positioning distance error
被定位者所处实际位置与发出定位指令者使用的应用程序(APP)地图上实际显示位置的误差。
定位时间positioning time
从定位指令的发出,至发出定位指令者首次收到被定位者的位置信息所用的时间。
有效定位effective positioning
每次发出定位指令,都能接收被定位者的位置信息并计算定位时间。
管理平台management platform
为儿童智能手表提供接人、绑定、定位等服务的信息系统。
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
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
注1: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通信联系方式、通信记录和内容、账号密码、财产信息、征信信息、行踪轨迹、住宿信息、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
注2:个人信息控制者通过个人信息或其他信息加工处理后形成的信息,例如用户画像或特征标签,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个人信息。
个人敏感信息personal sensitive information
一旦泄露、非法提供或滥用可能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极易导致个人名誉、身心健康受到损害或歧视性待遇等的个人信息。
注1:个人敏感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银行账户、通信记录和内容、财产信息、征信信息、行踪轨迹、住宿信息、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14岁以下(含)儿童的个人信息等。
注2:个人信息控制者通过个人信息或其他信息加工处理后形成的信息,一旦泄露、非法提供或滥用可能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极易导致个人名誉,身心健康受到损害或歧视性待遇等的。属于个人敏感信息。
一、分类
儿童手表主要分为儿童石英手表和儿童智能手表两大类。
儿童石英手表按显示方式可分为:
--指针式儿童石英手表;
--液晶式儿童石英手表:
--指针、液晶数字式儿童石英手表。
二、要求
1.使用可靠性
儿童手表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应停走,零、部、组件不应自行脱落。
液晶式儿童石英手表和指针、液晶数字式儿童石英手表的数字显示应正常.不应有缺划、重影隐显和不显示等现象,各功能键应灵活可靠。儿童智能手表的数字显示应正常,各功能键应灵活可靠。
指针式儿童石英手表和指针、液晶数字式儿童石英手表的拨针机构应工作可靠。手表时针和时符中心重合时,分针偏离“12”时符中心的角度不应大于90°。
2.电池更换周期
儿童石英手表电池更换周期L应符合规定。
3.时分针协调差
指针式儿童石英手表和指针、液品数字式儿童石英手表的时针和时符中心重合时,分针偏离“12”时符中心的角度不应大于24°。
4.耐光照性能
液晶式儿童石英手表和指针、液晶数字式儿童石英手表经受耐光照性能试验后。数字显示功能应正常,不应出现显示发暗、重影、闪烁等现象。
5.耐振动性能
儿童手表经耐振动性能试验后不应停走,零部组件不应有松动、损坏现象。不同类型的儿童石英手表还应满足以下对应要求:
--液晶式儿童石英手表试验前后瞬时日美的变化Zui应符合规定;
--指针式儿童石英手表和指针、液晶数字式儿童石英手表试验前后的实走误差不应超过10s;
--液晶式儿童石英手表和指针、液晶数字式儿童石英手表的数字显示应正常。
6.防水性能
有“防水”标记的儿童手表,其防水性能应符合规定。在试验期间和试验后显示功能应正常。
7.防震性能
有“防震”标记的儿童手表其防震性能应符合对石英手表的要求。无“防震”标记的儿童手表,经防震性能试验后,不应停走。液晶显示正常,零、部、组件不应松动,脱落和损坏。
8.耐腐蚀性能
儿童手表经腐蚀性能试验后,表壳体及其附件表面不应出现目视可见的腐蚀点、腐蚀沉积物及盐析。
9.防静电性能
液晶式儿童石英手表和指针、液晶数字式儿童石英手表以及儿童智能手表在防静电性能试验期间和试验后手表不应停走或复位,试验后显示和手表操作件功能应正常。
10.覆盖层附着力
具有覆盖层的儿童手表表壳体及其表带经附着力试验后,覆盖层表面不应有龟裂、起泡及分离、脱落等现象。
11.附件抗外力性能
儿童手表经附件抗外力性能试验后,手表连接部位及表带应无零件脱落及开裂现象。
12.耐拉扭疲劳
儿童手表经耐拉扭疲劳试验后,手表表带应无裂痕或断裂,朔胶表带的伸长率不应大于3%,表带扣孔的变形量不应大于50%。
13.外观
儿童手表表盘面应清洁,各种字符图案应准确、清晰,不应有明显缺陷和瑕疵。
儿童手表玻璃、后盖及镶嵌的装饰件应与表壳体配合牢固,连接处无明显间隙和缺陷。手表玻璃应光洁、清晰。
儿童手表外观件不应有明显麻点、划痕、毛刺、锐边等影响安全佩戴和使用的缺陷,其设计形状不应对人体造成伤害。
14.安全警示标识
儿童手表在说明书、标签和标识或包装上应有中文安全警示标识:安全警示标识应醒目、易读、易懂且不易擦掉:安全警示标识内容类似如下:
“警告!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内含小零件。"
特定危险的提示应标注在儿童手表 包装或使用说明书内。
三、试验项目
1.工作温度
指针式儿童石英手表
将指针式儿童石英手表与标准时计进行比对后,置于温度为(50+1)℃的环境中保温24h,再置于试验环境中至少1h;置于温度为(一5+1)℃的环境中保温24h(试验时也可先做低温);试验后再与标准时计比对,得到的差值超出10s按停走计。
液晶式儿童石英手表和指针、液晶数字式儿童石英手表
将液晶式儿童石英手表或指针、液晶数字式儿童石英手表置干温度为(50+1)℃的环境中保温24h,取出后在2min内观察液晶显示状态,之后置于试验环境中至少1h再置于温度为0℃士1℃的环境中保温24h,取出后在2min内观察液晶显示状态(试验时也可先做低温)。
2.电压范围
标称工作电压为DC30V的儿童石英手表,将工作电压分别调至DC32V和DC27V各保持不少于1min:标称工作电压为DC150V的儿童石英手表,将工作电压分别调至DC155V和DC125V各保持不少于1min。保持期间观察手表的运走情况。
四、检验规则
出厂检验
采用一般检验水平Ⅱ的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其不合格分类、检验项目和接收质量限(AQL)见表7。供需双方也可根据需要制定其他抽样方案。
表7 出厂检验
不合格分类 | 检验项目 | 要求 | 接收质量限(AQL) |
B
| 平均瞬时日差 | 5.3.1 | 1.5 |
使用可靠性 | 5.4 | 1.5 | |
安全警示标识 | 5.18 | 1.5 | |
C
| 防水性能 | 5.9 | 2.5 |
外观 | 5.17 | 4.0 |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本周期制造并经出厂检验合格的批中抽取。
型式检验按要求进行,采用判别水平Ⅱ的一次抽样方案,其不合格分类、检验项目、样本量、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及判定数组见表8。
型式检验周期一般为一年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需要定型鉴定时;
b)产品的设计、结构、工艺、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c)产品停产后又恢复生产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化学性能的型式检验可依据儿童手表外观件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当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可根据其要求进行化学性能的型式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