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标上海:代表处:只能在国内进行非经营性质的活动,一般作为外国企业在国内的联络点、进行市场调研和技术交流等活动。
不能签订合同,无法收款,款项只能是有国外的总公司打款。注册地址必须是实地注册。
外资代表处设立所需材料:
1、外方公司(或组织)住所证明和续存2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
2、外方公司(或组织) 的章程或者组织协议;
3、同外国(地区)企业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4、外方公司(或组织) 出具的对有权签字人的授权或证明文件;
5、外方公司(或组织) 对首席代表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