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代表处也称外商代表处,全称为“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主要功能就是代表母公司处理当地的相关事务,接待母公司来宾,加强母公司和当地企业、政府的合作关系。
外资或外商代表处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不能进行直接的盈利性质的商业活动。那么问题来了,既然外资代表处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无法直接实现营利,那么为什么不设立外资公司,直接进行经营活动呢?
设立外资代表处有什么用?
1、很多外商在来中国投资之前,由于对中国于市场了解程度不深,不利于做商业判断,他们可以通过设立代表处,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市场,发掘商机,利用代表处与当地政府、企业打好关系,寻找合作伙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