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期准备
自我评估:
企业需确保自身信用良好,近三年无刑事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
企业应具有稳定的盈利能力和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偿债能力充足。
外债资金用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要求。
材料准备:
准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如已合并至营业执照则无需单独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如适用)等基础证照类材料。
准备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等财务文件类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准备外债借款合同或意向书、资金用途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采购合同等)等外债相关文件。
准备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内部决策文件。
如有担保,需提供担保合同、担保函、担保人营业执照副本、财务报表、担保能力分析报告等担保文件。
准备其他相关文件,如信用评级报告(如有)、外汇资金流量表、境外投资证书(如有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企业承诺书等。
二、网上申报
登录系统:
企业需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频道或指定的网络系统进行注册和登录。
填写信息:
在线填写《外债登记申请表》或相应申请表格,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上传材料:
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准备好的申请材料。建议不晚于债券发行或贷款提款前45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材料。
三、审核流程
初审:
政务服务大厅收到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接收。
承办司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包括对企业资质、融资计划、还款能力等方面的审查。
现场核查(如有):
对于部分复杂或重要的项目,相关部门可能会进行现场核查,实地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外债使用计划。企业应做好准备,配合核查工作。
全面审核:
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全面审核,包括外债规模、用途、企业偿债能力等方面。
审核中可能会要求企业补充相关材料或进行解释说明。
四、领取证明
审核结果:
审核登记机关会在受理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如3个月内)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结果。
对于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会出具《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申请,会出具不予审核登记书面通知,并说明不予审核登记的理由。
如需企业补充披露、解释说明或中介机构核查问题的,审核登记机关会出具书面补齐补正通知。
领取方式:
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证明,或通过网络系统自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