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该办法由国家发改委发布,明确了企业中长期外债的定义、审核登记的程序和要求等。
《外债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企业对外借贷资金或发行债券的备案登记要求,以确保资金的合法流动和有效利用。
二、备案对象和范围
备案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
备案范围: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1年期(不含)以上债务工具,包括境外发行债券、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包括境外贷款和跨境直贷)等。
三、备案条件和要求
企业资质:
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财务状况: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
申请的外债金额合理,与企业的资产规模、经营需求相匹配。
资金用途:
外债资金需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等合法合规的领域。
资金用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山西省的经济发展规划。
风险评估与管理:
企业需对外债可能面临的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市场风险等进行全面评估。
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确保企业具备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
四、备案程序和材料
备案程序:
企业需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的外债备案登记系统在线填写企业信息和外债申请相关内容。
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借款合同及担保材料、财务审计报告等。
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审核通过后,颁发备案登记证明。
申请材料:
企业基本信息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等。
借款合同及担保材料,包括借款合同或意向书正本及复印件、担保合同及担保人身份证明等。
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其他相关材料,如真实性承诺函、《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申请表》等。
五、后续管理与信息报送
后续管理:
企业应加强外债风险管理,制定风险防控预案。
合理使用外债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信息报送:
企业应在每期外债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借用外债信息。
在《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