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P可持续纺织生产认证新标准发布
在“社会责任”模块中,STeP新标准针对改善员工的作业环境有少许改动。一,鼓励公司投资当地项目。二,公司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生育保障法定标准。若没有相关法定要求,鼓励公司自行制定公司规则,以符合国际劳工组织(ILO)核心劳工标准183项的带薪产假要求。三,获得STeP认证的公司必须为员工购买意外保险,或采用其他方式来确保员工在发生劳动事故和受到工伤时能获得赔偿。除基本的平等待遇外,STeP标准还明确规定公司必须同工同酬,不得性别歧视、年龄歧视、种族歧视或其他个人特征方面的任何歧视。STeP还要求公司制定长期薪酬监督制度,确保公司基于合理的协商持续提高员工薪酬。
在“环境绩效”模块中,STeP标准新增了对废水处理中产生的污泥的处理要求。根据新规定,获得STeP认证的公司必须将污泥存放在安全地点,以防止公司地面受到污染,尤其是当污泥中残留了染色工艺中的重金属时,更应安全存放。世界各地许多地区将污泥用作肥料,国际环保纺织协会建议,此类水处理残留物应始终交由专业公司根据环保法规进行专业处理。如果仍要将污泥用于农业,则必须符合附录G8中规定的有害物质新限值要求;倘若存在更为严格的法定标准,则应遵循更高标准。STeP要求将污泥用作农业用途的公司至少每年一次聘请独立机构测试污泥,确保其符合STeP限值要求和法定标准并持续改进。
STeP标准附录G中,关于燃气轮机装置排放废气的规定,更新了一氧化碳(G3)、二氧化硫(G5)和氮氧化物(G6)排放量的限值。
为了确保今后能够按照合约对STeP合规情况进行突击审核,获得STeP认证的公司必须提供公司管理团队签署的文件,允许OEKO-TEX审核人员随时进入获得认证的生产工厂进行审核。该文件必须由多6名公司管理人员签名。审核人员在执行审核时,公司必须确保至少1名签署文件的管理人员全程陪同。STeP可持续纺织生产认证新标准发布
在2015年11月更新版的STeP标准中,列出的制造过程的受限物质清单(MRSL)已经符合有害化学物质零排放(ZDHC)的要求。在上述日期之后获得STeP认证的生产工厂符合ZDHC的相关规定,即在2020年之前在纺织品生产过程中逐渐淘汰使用特定化学品。在上述日期之前获得STeP认证的工厂将在下次审核后遵循ZDHC的MRSL标准。现行的STePMRSL也涵盖了于2016年1月发布的OEKO-TEXStandard100的新要求。
在STeP标准附录C中提及的OEKO-TEX认可的三方认证部分,新增了道德标准部分。该部分明确列出STeP认证企业可以使用负责任羽绒标准(RDS)作为依据,以证明其采购的羽绒、羽毛的生产过程符合相关规定。
STeP标准附录M中规定的排除项也新增了部分内容。例如,工厂必须提供生产场所的地图,注明所有化学品运送、存储和/或使用的区域,此规定即刻生效。经过认证的公司必须每年检测其应急设备至少一次,原标准的要求是每两年检测一次。如果公司使用了STePMRSL中列出的物质,则不得让员工接触,也不得暴露于环境中,除非相应责任机构明确地以书面形式指出或批准了相关物质可暴露于环境中。
STeP标准中新增了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要求。今后,生产工厂必须提供化学品安全运输证明和相应的员工培训证明方可通过认证。
为了扩大STeP认证的适用范围,将纺织品供应链的各类生产要素纳入其中,标准新增了针对海绵和床垫生产商的规定。这类生产工厂也可以获得STeP认证,且即刻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