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特许经营作为一种现代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在中国快速发展。截止2006年底,我国拥有特许体系2600个,覆盖60多个行业、业态,是全世界特许经营体系数Zui多的国家。实践证明,特许经营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就业、拉动民间投资、推动零售业和其它服务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商务部及原来的国内贸易部、国家经贸委作为流通领域的主管部门,一直坚持规范和促进并重,努力推动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地发展。1997年,原国内贸易部公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办法(试行)》规定开展特许经营活动须到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备案。自1997年《办法》公布后,对内资特许经营的管理主要以行业自律为主。
(二)《条例》的几个基本特点
从《条例》确立的主要制度看,体现了如下几个特点:
第一,以被特许人保护为侧重点,符合中国特许经营的现状。
第二,以特许人的信息披露为核心,体现了与国际立法的接轨。
第三,以事后备案为监管手段,反映出政府职能的转变。
第四,法律责任明确,保证了《条例》的贯彻落实。
以上几点,是《条例》Zui突出的特点,也是Zui核心的内容。上述制度的建立,标志着商业特许经营的管理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也为特许经营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