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慈善基金会的标准
普通合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都能够申请办理开设慈善基金会,申报人能够是慈善基金会的捐助
人,还可以是别的热情公益慈善的中国公民或机构。慈善基金会分成公募基金会(能够面
向群众捐款)和非公募基金会(不可朝向群众捐款)。公募基金会依照能够进行募
捐的地区范畴,分成全国公募基金会和地区性公募基金会。
开设慈善基金会应达到
以下标准:
(1)为特殊的公益性目地而开设;
(2)全国公募基金会的初始股票基金不少于八百万元rmb,地区性证券基金
会的初始股票基金不少于400万元rmb,非公募基金会的初始股票基金不少于200万元
rmb,到国家民政部备案的非公募基金会的初始股票基金不少于2000 万余元rmb;初始
股票基金务必为到账流动资产;
(3)有标准的名字、规章、组织架构及其两者之间举办活动相一致的职业工作中人
员;
(4)有固定不动的居所;
(5) 可以单独担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