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创立慈善基金会
开设慈善基金会,
理应具有以下标准:
(一)为特殊的公益性目地而开设;
(二)全国公募基金会的初始股票基金不少于八百万元rmb,地区性公募基金会的初始股票基金不
小于400万元rmb, 非公募基金会的初始股票基金不少于200万元rmb;初始股票基金务必为到账
流动资产;
(三)有标准的名字、规章、组织架构及其与举办活动相一致的职业工作员;
(四)固定不动的居所;
(五)可以单独担负法律责任。
申请办理原材料:
申请办理开设慈善基金会,申报人理应向备案管理方法行政机关递交以下文档:
(一)申请报告;
(二)规章议案;
(三)验资报告和居住证明;
(四)专家名册、身份证件及其拟任董事长、副会长、理事长个人简历;
(五)业务经理企业愿意开设的文档。
慈善基金会变更登记的事宜包含:名字、居所、种类、旨慈善活动的经营范围、初始股票基金数
额和法人代表。
慈善基金会拟开设子公司、意味着组织的,理应向原备案管理方法行政机关明确提出备案申请办理,并递交新开设机
构的名字、居所和责任人等状况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