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高东镇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代缴社保

2024-12-18 07:00 139.227.135.207 2次
发布企业
协卓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8
主体名称:
协卓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1532433877X9
报价
人民币¥200.00元每天
浦东劳务派遣
中介职介专业
劳务中介
经验足
浦东
辐射全上海
关键词
浦东劳务派遣,高东劳务派遣公司,高东劳务外包公司
所在地
上海浦东兰嵩路555号森兰美伦A座507
联系电话
021-31663697
手机
18964356869
业务经理
常忠超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产品详细介绍

还在傻傻交社保?3大陷阱太坑人,稍不注意吃亏的就是自己

不要挂靠公司代缴社保费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他们不像在职职工有固定工作单位,参保时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这两个险种,无法享受齐全的五险待遇,工作生活多多少少会受到影响。一些人就想通过挂靠公司来代缴社保费。但这一行为不仅要承担更大的经济压力,还属于妥妥的骗保行为,因为参保人和所挂靠的公司并没有建立真正的劳动关系,办理社保登记时,势必要伪造劳动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

而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可知,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甚至会有牢狱之灾,奉劝大家千万别自作聪明,以免后得不偿失。

微信图片_20181106154419.jpg

第二,试用期需要缴纳社保

现实生活中,很多中小企业会以员工还在试用期为由拒缴社保,这很容易糊弄刚毕业的年轻人,但却很难哄骗有一定工作经验并且懂法的人。

《社会保险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也就意味着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没在试用期给员工缴纳社保,就是违法的,大家可以去劳动检查部门投诉,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微信图片_20181115090219.jpg

第三,单位以低标准缴纳社保费

相信绝大多数人都清楚,养老金是多缴多得的,前期缴费越多,退休后获得的养老金待遇就越好。但很多单位为了缩减用工成本,不论员工工资高低,均按照当地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费,对高收入员工无疑是非常吃亏的,未来养老金待遇将大打折扣,大家在单位参保,一定要先弄清楚自己的缴费基数。

如果你所在单位有少缴、漏缴的情况,一定不要轻易妥协,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届时大家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保障自身权益。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运营外包
浦东高东镇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代缴社保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协卓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3日
法定代表人常忠超
注册资本500
主营产品劳务外包|劳务派遣|劳务输出|人才中介|临时工外包|小时工|代理招聘|代缴社保
经营范围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生产流程、生产工段管理;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企业管理(以上服务外包除劳务派遣);供应链管理、国内道路货物运输代理、物业管理、保洁服务,第三方物流(除运输)、装卸搬运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酒店管理(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协卓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是集劳务外包、劳务派遣、劳务输出、人事代理、人事外包、岗位外包、临时工外包、生产线外包、小时工、红酒|化妆品|食品贴标、物流贴标等一体的集团公司。客户涉及电子、机械制造业、金融、投资、汽车、物流、科研、餐饮、房地产、IT、商场、物业、服务业、院校等百余个行业的百余家国内外知名企事业单位,派遣员工将达九千多人,使公司在日趋激烈市场竞争环境中取得飞跃式发展,全国已开办50多 ...
公司新闻
我们的其他产品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协卓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自行发布,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