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已经取得消防、卫生管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质。
有适合其业务的专职演员和设备。
申请营业性演出业务活动,表演经纪机构必须至少有三名专业表演经纪人员和适合其业务的资金。
申请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表。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以及联系方式。
三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指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彩色扫描件)。
三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专职演出经纪人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彩色扫描件以及社.保证明。
租赁凭证和租赁合同彩色扫描件(地址和营业执照一致,用途为办公)。
申请流程如下:
注册并登录文化部部系统。
熟悉办理包括企业基础材料和专业报告材料。
整理填报许可资质所需材料。
提交许可申请材料。
文化厅(文化局)审批。
不予批准或退回修改(注:重新提交材料)。
予以批准。
提交纸质材料。
预约并领取许可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