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报批条件一般包括:
1. 有企业的经济实力,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
2. 有相关经验的人员。需要有制片人、导演、编剧、主要演员等人员的实名推荐证明。
3. 有工作场地和设备。需要证明场地的申请材料,展示设备和场地照片。
4. 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名称。申请材料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5. 广播电视节目资质相关的证照。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详细流程包括:
1. 设立公司前期准备,包括注册资金、公司章程、法人及股东身份信息等。
2.准备报批材料,包括公司基本材料和业务材料。基本材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明等;业务材料包括策划书、公司简介、申请表等。
3. 机构审批通过后申请许可证。在广电总局官网提交电子申请表格,打印盖章后提交广电总局审批。
4. 获得批复后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需要在2年内每年履行年检,逾期不年检的许可资格自动失效。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间点、不同负责部门的具体要求可能会略有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了解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