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新办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1. 确认公司资质:准备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2. 申请许可证:向上海市广播影视局提交申请,需填写相应表单,并提交相关材料。
3. 审核材料:材料通过审核后,上海市广播影视局会给出预审结果。
4. 提交备案:预审通过后,需在上海市广播影视局指定的备案登记机关进行节目制作机构备案。
5. 注意事项: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符合所在地区的社会公德和道德规范。
以下是一些额外的细节:
1.时间节点:在相关政策文件中有所规定,通常包括受理申请、审核材料、专家评审、公示、审批、领取证书等步骤,时间安排会有所不同。
2.备齐申报材料:不同年份的申请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仔细阅读政策文件,确保按照要求准备齐全申报材料。如有疑问,可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获取准确信息。
3. 持续关注政策变化:广电总局可能会不定期发布相关政策文件,需要及时关注政策变化,避免错过申请机会。
4. 行业道德:遵守行业道德规范,避免制作和播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的广播电视节目。
新办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按照流程逐步提交材料、审核、备案,并遵守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获取更具体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