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和非处方药 (OTC) 名称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产品的预期用途,这取决于品牌的声明、消费者的认知和成分。
FDA将化妆品定义为除肥皂外“用于人体清洁、美容、提升吸引力或改变外貌的产品”。此定义包括的产品包括皮肤保湿剂、香水、口红、指甲油、眼部和面部化妆品、清洁洗发水、烫发剂、染发剂和除臭剂。除非化妆品含有色素添加剂,否则法律不要求化妆品在上市前获得FDA 批准。
在美国,当产品用于治疗用途(例如诊断、缓解、治疗、治愈或预防疾病,或影响身体结构或功能)时,该产品即符合药品标准。如果药品符合FDA 制定的 OTC 专论,或通过向 FDA 提交 NDA(新药申请)即可作为 OTC 销售。OTC药品包括防晒霜、去屑洗发水、祛痘产品和洗手液。
这些名称并不相互排斥,因为当一种产品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预期用途时,它可以是化妆品和非处方药。例如,去屑洗发水会声称既能清洁头发,又能治疗头皮屑。其他例子包括声称具有防晒功能的化妆品和具有止汗功能的除臭剂。这些产品必须符合化妆品和药品的要求。
不管产品是非处方药还是化妆品,公司都有责任确保其产品声明真实。一旦产品上市,政府机构仍可审查产品声明,并对涉嫌提供不真实或误导性声明的公司采取行动。
确定预期用途
预期用途是根据产品的声明、消费者认知和成分确定的。产品声明是品牌为宣传产品优势而做出的断言。它们出现在产品标签、广告、社交媒体或其他宣传材料中。消费者认知或产品声誉涉及询问消费者购买产品的原因以及消费者对产品的期望。产品声明可能是影响消费者认知的主要因素,这就是为什么在确定预期用途时要仔细审查它们。
某些成分也可能使产品被视为药物,因为它们具有众所周知的治疗用途,如氟化物(预防蛀牙)。如果成分含量低于相关专论中规定的含量,则产品不能作为非处方药销售。例如,如果产品声称通过水杨酸作为活性成分“治疗痤疮”,则其水杨酸含量必须在0.5% 到 2% 之间。如果低于 0.5%,则产品只能声称具有去角质或平滑肌肤等美容功效。
这种区别可能很难辨别,品牌需要注意产品营销中使用的语言。如果产品旨在通过滋润皮肤(乳液)或隐藏皱纹(化妆品)来使细纹和皱纹不那么明显,那么它就符合化妆品声明的条件。但如果产品声称可以去除皱纹或增加皮肤胶原蛋白的产生,那么FDA 就会将其视为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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