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审批职责分工及运行模式
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工作由局党组统一领导,分管行政审批的局领导主抓,行政审批科负责日常工作,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
(一)职责分工
1.行政审批科:根据各类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单位行政审批实施细则、操作流程、办事指南。接受审批和备案事项的咨询、依法受理和办理各类审批和备案事项。负责审批项目的资料审查、实地踏勘、评审、现场验收、上报和发证等相关工作。建立与相关科室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整理和录入审批工作信息,根据业务科室和执法支队的处罚(处理)文件及意见,办理撤销(撤回)、降级、吊销等手续。将受理和办理审批事项录入宜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监控系统,接受监察部门及公众监督,确保行政审批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负责政务中心窗口的建设管理和指导县级商务行政审批工作。
2.相关科室:对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备案事项的政策、规定、办法、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对审批对象的市场行为进行政策调研、规划编制、业务指导、动态监管。为行政审批事项提供业务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负责相关企业和服务对象的年检年审、业务信息统计、综合情况报送和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等工作。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审批对象,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并将处罚(处理)文件抄送行政审批科。
3.监察室:对市场主体极度关注的审批项目实行报备,对行政审批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督办,及时发现和纠正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参与局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会议,对重大审批事项执行监督。
(二)运行模式
市商务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初审转报及行政备案事项,分别采取以下三种方式办理:
1.当场办理。对办理条件、材料、程序等相对简单的事项,申请人按要求提供材料后,由窗口即收即办,当场或当天办结。
2.承诺办理。对办理条件、材料、程序等比较复杂,需要进行实地踏勘、现场核对、专家评审、公示、峻工验收等环节的,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受理后,履行实地踏勘、现场核对、专家评审、峻工验收等程序,审批科综合上述情况后进行审核并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相关复杂事项集中审批办理的运行模式如下:
(1)加油站开工手续办理:申报单位向所在县市商务局提出申请,县市商务局初审后报窗口(城区向窗口提交申请和资料,夷陵区除外),审批科对报送资料进行审查、核对规划和实地踏勘,审查符合条件报分管行政审批的局领导审签后,上报省厅审批处审核下达建站计划,审批科依据建站计划、印发建站批文,并通知县市或申报单位凭省厅建站计划及市局批文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后,方可动工新建。
(2)加油站竣工办证:建设单位向所在县市商务局提交申请(城区向窗口提交申请和验收申请表,夷陵区除外),县市商务局初审向审批科报送验收申请并出具验收意见,审批科对县市及建设单位提交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竣工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经分管行政审批的局领导审签后,上报省厅审批处审核颁发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
(3)加油站名称及法人变更:加油站向所在县市商务局提交申请并报送资料(城区向窗口提交申请并报送资料,夷陵区除外),县市商务局初审后向窗口进行申报,审批科对报送资料进行审查和现场核对,审查核对通过报分管审批工作的局领导审签后,上报省厅审批处审核换发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
(4)典当、拍卖行和分支机构设立及变更:申请人向所在县市区商务局提出申请和报送资料,由县市区商务局初审后向窗口进行申报,审批科对报送资料进行审核和查验,审核查验通过报分管行政审批的局领导审签后,上报省厅行政审批处审批。
(5)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规模发卡企业向政务中心窗口申请备案并提交资料,窗口对申报材料初核受理后,查验企业资金存管账户信息和资金存管协议,使用担保预收资金的保证保险、银行保函等方式冲抵存管资金的,查验存管资金冲抵凭证,经查验无误办理备案手续。
3.研究办理。申请办理的事项情况特殊,不符合受理条件又要求办理的,由审批科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当场退还资料;对招商引资的项目作为特殊事项予以收件,但需提请局专题会议研究,审批科根据专题会议的研究处理意见进行办理或退件。
以上三种办理审批或初审转报的审批权限是:经审批科签署初审意见后,报分管行政审批的副局长审签批准;涉及市场容量限制和行业规划准入的重大审批事项报分管行政审批的副局长审签后,呈报局长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