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电信业务经营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的有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要求取得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开展年报工作。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通管局及工信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持证企业均应参加本次年报。对拒不履行年报义务的企业,电信管理机构将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其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
年报/检对象: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IDC、ISP、IP-VPN、CDN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EDI、ICP、SP、呼叫中心经营许可证;比照增值业务管理等)持证企业
年报/检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3月31日(注意截止时间)
年报/检整改补报时间: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30日(注意截止时间)
年报/检抽检时间:2021年5月—2021年9月
年报/检内容:2020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年报/检特别注意:请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持证企业及时申报,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