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知识产权发展概况
巴拿马立法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及其执行力度,盗版和假冒产品现象依然严重,特别是在科隆自由贸易区。除了因盗版和假冒产品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执行力度不够已经成为巴拿马吸引外国投资和技术转让的重要障碍。
专利
新的巴拿马工业产权法规定专利权享有20年的保护期,取代了之前的外国专利只有5到15年的保护期和巴拿马本土专利5到20年的保护期。新法规定专利自提交申请之日起享受保护。药品专利只享有15年的保护期,如果专利所有权人许可一家国内公司(巴拿马方的所有权占百分之三十)使用该专利,则该专利经续展能享有10年的保护期。
商标
工业产权法也规定了对于商标和商业秘密的保护。法律提供了充分的保护,其实施却不尽如人意。假冒的商品,尤其是服饰、鞋袜、手表、香水和太阳镜在巴拿马的商店随处可见。各种侵犯商标权的商品通过科隆自由贸易区被运往拉丁美洲的市场销售。
该法规定了对商标进行的保护,简化了商标注册程序,并使其可以续展10年。该法重要的一点是授权部门检查并缴获疑似假冒商品。科隆自由贸易区的官员多次宣称他们并没有该授权。
1996年的反垄断法成立了特别的法庭处理知识产权案件,1997年两个地区法院和一个法庭开始处理专利和商标争议。根据法律,内部机构委员会是巴拿马知识产权的主管机构,该委员会负责协调各个部门的行动,并制定策略提高法律的实施水平。商标注册局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现代化,可向公众开放,通过计算机网络搜索注册商标的数据。
著作权
巴拿马的著作权立法始于1994年,并且是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范本的基础上进行的。该法为著作权提供了现代的著作权保护,规定了需缴纳的相关费用,规定了对于侵犯著作权的处罚,保护计算机软件,并规定侵犯著作权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长期以来,假冒的音像制品在巴拿马一直是个严重的问题。自从1996年末开始,巴拿马城第十次巡回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厅)已通过采取严厉的治理行动,减少了盗版音像制品的出现。
该检察厅摧毁了数个大型的非法生产复制音像制品的窝点,并对两个重大的盗版物制造团伙进行处罚。
商业软件联盟在巴拿马积极开展公众知识产权培训。已发生多起非法使用软件的刑事和民事案件;大多数案件都是在法庭之外获得解决。大多数的盗版产品是进口的,本地软件公司也已因为其产品被非法复制和使用而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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