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知识产权发展概况
在日本,尽管近来专利费被大幅削减,但是专利和商标权的取得和保护仍然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成本。不过,虽然维权过程似乎令人望而却步,但是一旦失去保护,将意味着日本国内外的竞争对手都可抄袭产品或者生产工艺。
专利
在日本,专利和商标要获得保护,必须首先申请注册专利和商标。
对于一项发明,日本会将专利授予申请人,而不是发明人。在日本,迅速递交申请书至关重要;如果在递交专利申请之前,世界上任何国家已经事先发布过相关发明的书面公告,或者相关发明在日本已知或者正在使用,则该项专利申请无法获得通过。申请人必须在递交申请后三年内,要求审查专利申请书。
在日本,所有专利申请都会在提交后 18个月内公告,这一点与许多国家是一样的。如果经过审查,日本专利局认为特定发明不存在专利授予障碍,则将在专利公报上再次公告该专利申请,包括在审查期间做出的任何改动。根据近期修改的专利法,当事人可以在专利局公告后立即对专利授予条款提出异议,而先前只能在专利注册前提出异议。
专利获得批准后,有效期为 20 年,从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
此外,日本的《实用新型法》(2005 年 4月《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修订)也允许注册实用新型。实用新型是一种“小专利”形式,保护期限为 10 年。2005年的修正案中还规定降低注册费,以及可以在实用新型权利的基础上申请专利权。此外,还有单独针对外观设计保护的《外观设计法》,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为15 年,从外观设计注册之日起开始计算。
商标
日本《商标法》的保护对象是商业标识和服务标识。与专利申请一样,必须由驻在国代理人(通常是律师或者专利代理人)负责办理商标申请。在日本,商标注册过程可能非常缓慢,这一点也与专利申请的办理过程相同。任何计划在日本从事商业活动的公司,都应尽早递交商标注册申请。日本已经加入《马德里议定书》,任何商标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秘书处一旦注册,都将受到各成员国的保护。
在日本,商标注册前保护依据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标识的所有人必须证明相关标识在日本具备一定名气,并且如果消费者使用了未经许可的相同或类似标识会造成混淆。自从1990年以来,日本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过数次修正,在一定程度上对窃取商业秘密(例如专有技术、客户名单、销售手册和实验数据等)的行为进行预防。《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993年经过彻底修正,规定如果任何人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有关信息侵犯了商业秘密,但是仍然不适当地使用、获取或者披露该信息的,法院可发出强制令。2005年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正案引入刑事处罚,并且提高了处罚力度,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尽管如此,由于司法程序的关系,在执行阶段很难保证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版权
根据有关国际协议,在版权注册上,日本坚持非形式主义原则,即版权注册并不是获得保护的前提条件。不过,日本文部省却保存有一份注册表,里面记录了作品的发行日期、程序作品的创立日期以及版权转让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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