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入破产立案程序后整车的资质怎么处理,是暂停还是吊销?
更新时间:
答:按照50号部令第三十四条“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予以特别公示”,“经特别公示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公示期间不予办理准入变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申请移出特别公示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对其保持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条件情况进行核查”。第三十五条“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破产、自愿终止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或者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依法撤销、注销相关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领取要求是?
更新时间:
答:不同时期的领证要求不一致,以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的领证通知中要求为准。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书中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更新时间: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应当依法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通信行业规划建设管理哪些工程项目需要办理质量监督申报和竣工验收备案?
更新时间:
答:《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工信部令第47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的通信建设工程需要办理质量监督申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途径有哪些?
更新时间:
答:行政复议系统暂无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功能,申请人可以书面邮寄行政复议申请,寄送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请注明“行政复议申请”字样。
要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需向哪个部门提交申请?
更新时间:
答: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即工业和信息化部,是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实施主体;只有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明确规定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许可的,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例如部分800MHz频段集群系统频率、部分150/400MHz对讲机频率等。此外,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分配给交通运输、渔业、海洋系统(行业)使用的水上无线电专用频率,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分别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实施许可;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分配给民用航空系统使用的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实施许可。
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