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模式,既符合国家现行政策,又能解决企业用工成本高的问题。灵活用工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雇佣关系”转变为“企业与个人的业务合作关系”,一站式完成任务派发、费用结算支付、开票和完税,合法合规的进行灵活用工、结算支付和薪税优化,完美解决了金税三期要求的业务、发票、资金及合同的合规性问题,能够让企业经营更合规。
举个例子:某慢病护理平台有兼职护工1000人,平台每月支付护工费用约800万元,人均8000元。
采用灵活用工解决方案前:
该慢病护理平台业务在细分市场具有独特性,有融资需求,但由于采用私转私付劳务费,支出方式违规且无法合规列支成本,不能反映平台真实经营情况。
如要按照传统方式代扣代缴劳务个税,人均应缴1280元/月,合计128万元/月,扣除劳务个税后护工实得数仅6720元,削弱了平台吸引力。为了保持吸引力,平台须为个人承担全年约1536万元的个税。
采用灵活用工解决方案后:
为达到慢病护理平台护工实得为10|0%的效果,平台支付发放金额10%作为灵活用工平台服务费,即所付成本为80万元/月,一年960万元,相比节省了37.5%即576万元。
若慢病护理平台可全额抵扣增值税,则实际成本仅为不到40万元/月,节省幅度达到68.8%即全年节省1056万元。
通过本方案,慢病护理平台z多节省1056万元/年,节省比例高达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