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0日,北京市人社局副处长在体验了送外卖不易之后,携巡视组与美团公司代表进行了对话,美团公司代表表示,在册1000万美团骑手均为“外包”,引起社会热议。2021年5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目前全国灵活就业人员达2亿人,并确定了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的措施。在此背景下,灵活用工成为外卖、快递等行业乐于选择的用工模式。本文分析了灵活用工平台在不同合作模式下的涉税风险和问题,提出了平台企业在现行政策下规范自身财务、发票、业务流程的管理制度来应对灵活用工涉税风险和问题的建议,以期为灵活用工平台的税务合规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揭秘“美团骑手”的外包模式
2020年以来,伴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消退、劳动力成本费逐渐增涨、以外卖货运、网红直播为象征的新业态的迅猛发展,灵活用工形式成为企业偏好的用工方式。由于灵活用工等新业态经济的税收规制尚不完善和税务机关缺乏监管,引发了企业的一系列法律风险。
(图1、2 来源北京卫视《局处长走流程》节目)
与监管层点名的“二选一”、“杀熟”问题相比较,近日“美团骑手”灵活用工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更热烈地讨论。据《劳动法行天下》公众号刘秋苏撰文披露,“美团骑手“的外包模式主要是指:美团作为用工企业将公司的配送业务外包给第三方企业,然后由第三方企业作为承包方,与配送员签署相关合同,由这些配送员为美团提供业务服务。美团与配送员之间属于外包关系,第三方企业与配送员之间属于劳动/劳务关系,美团负责支付给第三方企业服务费,第三方企业负责为配送员支付工资/劳务报酬/服务费等。
图3 美团模式流程
美团配送员与第三方平台企业签订合同主要有三种,分别为: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和承揽协议。三种合同存在较大的差别,一是劳动合同,第三方平台企业向骑手支付工资,购买社保,按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税。二是劳务协议,第三方平台企业向骑手支付劳动报酬,按劳务报酬预扣预缴个税,个税要申报预扣。三是承揽协议,骑手为美团提供个人服务,相当于是个体户,自行申报缴纳个税或者采用委托代征方式缴纳个税。
二、灵活用工模式的涉税处理分析
今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了灵活就业人数的增加,进一步鼓励灵活用工的措施。近日美团骑手外包事件的爆发,使灵活用工的法律问题成为了广大人民群众所重点关注的社会问题。目前,为用工企业提供灵活用工的平台亦面临相关法律责任风险。由于部分用工企业为降低用工成本,利用灵活用工的形式虚开发票,导致灵活用工平台的税务问题日益突出。接下来,笔者将对灵活用工平台的合作模式及涉税处理进行分析。在不同合作模式下,灵活用工平台所面临的税务风险不同,因此涉税处理亦不相同。
(一)业务外包模式
在业务外包模式下,自灵活用工平台承揽业务后,用工企业与灵活用工平台签署劳务外包协议,并支付服务费;灵活用工平台开具服务费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实际用工企业。灵活用工平台负责与自由职业者结算薪资、报酬及服务费等并代征个税。
图4 业务外包模式
劳务外包适用于合同法,合同中可以约定用工企业或者灵活用工平台来代扣代缴个税。实践中,一般灵活用工平台为自由职业者申报个税并代扣代缴。当灵活用工平台与自由职业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时,根据税法规定支付劳务报酬的灵活用工平台为自由职业者代扣代缴个税。当自由职业者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在灵活用工平台承接相关业务,从平台取得的服务费,可视为经营所得从而适用个人所得税法,自由职业者可自行申报纳税或者灵活用工平台为其代征个税。
(二)劳务派遣模式
在劳务派遣模式下,用工企业与灵活用工平台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支付其服务费;灵活用工平台向实际用工企业开具6%服务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灵活用工平台与自由职业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其工资,缴纳社保。
图5 劳务派遣模式
劳务派遣模式下,缴纳个税一般存在三种情况:一是,用工企业直接向自由劳动者支付的工资薪金,由用工企业根据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二是,用工企业把服务费和劳务费都支付给灵活用工平台,灵活用工平台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直接支付给自由职业者的工资薪金,并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三是,用工企业支付给灵活用工平台,灵活用工平台向自由劳动者支付基本工资,除此之外,用工企业还向自由职业者支付加班费、奖金、福利等,这种情形实际上属于个人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情形。现行税法规定未对此情形适用谁来代扣代缴有明确的规定,尚待商榷。
(三)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模式
在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模式下,人力资源公司为灵活用工平台推荐用工企业或自由职业者,人力资源公司与灵活用工平台签订居间协议,灵活用工平台支付人力资源公司相应的居间费用。人力资源公司向其开具6%服务费增值税专票;用工企业与灵活用工平台直接签署劳务外包协议,用工企业支付服务费给灵活用工平台,灵活用工平台为其开具6%服务费增值税专票。z后由灵活用工平台与自由职业者进行结算。
图6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模式
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模式下涉及环节更多,涉事主体更多,更容易发生税务风险。其涉税处理与业务外包模式相似,根据灵活用工平台与自由职业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承揽协议作出不同的涉税处理即可,此处不赘述。
笔者认为,无论采取上述何种合作模式,灵活用工平台都注意规范业务开展流程、规范资金收付管理,厘清用工单位、平台、提供劳务的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资金关系,否则极易引发虚开的刑事责任风险。